晋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晋宁县教育局文件
 
晋教办〔2008〕15号
 


晋宁县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
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县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教发〔2008〕8号)和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文件的通知》(云教计〔2008〕99号)、市教育局(昆教办〔2008〕24号)、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晋政办通〔2008〕40号)以及县安委会《关于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的通知》(晋安生〔2008〕5号)规定,结合我县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对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抓细、抓实。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此项工作,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认真研究本单位安全工作,分析安全形势,查找安全隐患。排查人员或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避免“走形式、搞过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在认真排查的同时要仔细做好记录,形成月报制度,并于每月20日前上报排查情况。在排查过程中,未发现安全隐患的,也要按时上报。发现安全隐患,学校应及时整改并上报教育局,如因学校未及时整改造成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由学校负全部责任,年终目标考核一票否决。
    二、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消防安全条件。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情况。严禁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是否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3.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校舍安全状况。D级危房是否仍在使用;对于一般危房是否及时加固检修,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新增的危房,是否建立了档案并作同出相应处理。
    6.安全教育落实情况。日常安全教育课时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情况;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是否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
    7.食品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本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到每一所中小学、幼儿园,坚决不留死角。
   (二)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各学校、幼儿园对自查自纠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一时难以整改或本身无法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同时,各学校、幼儿园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加强监控。
   (三)广泛发动,群防群治。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学校安全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形成学校安全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学校、幼儿园要以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学校和广大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校会等广泛宣传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工作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
   (六)严格制度,畅通信息。专项行动期间,各学校、幼儿园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和工作信息保持畅通。有关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各校排查治理情况于每月20日下午17:00前形成书面文字材料以及附表报教育局,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校的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7896070;电子邮箱:zhumin57@163.com
 
    附表:《晋宁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情况表》。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育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安监局。

晋宁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5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