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灾救灾及校舍排查
工作两个文件的紧急通知
县直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幼儿园和民办学校:
根据昆明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防灾救灾及校舍排查工作两个文件的紧急通知》(昆教基〔2008〕34号)精神,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5.12”地震抗灾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云教发电〔2008〕49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08年雨季防灾抗灾及校舍排查工作的通知》(云教发电〔2008〕4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认真贯彻落实。
近期内,请各学校、幼儿园再一次对学校校舍(D级危房必须立即停止使用)、校园安全隐患、防雷设备等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于5月16日上午10:00前将检查结果和《云南省教育系统受灾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学校的排查情况进行抽查。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7896070;电子邮箱:zhumin57@163.com。
附件:《云南省教育系统受灾情况统计表》
晋宁县教育局
二○○八年五月十四日